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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信機構能否實現信息共享?信息安全嗎?必須持牌經營?央行回答了 | 2021-04-10 |
| 文章来源:由「百度新聞」平台非商業用途取用"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87117680872959962&wfr=spider&for=pc" 央視新聞發布時間: 20-12-2613:33中央電視臺新聞中心新媒體官方帳號12月25日下午,國新辦舉行國務院政策理性吹風會,中國人民銀行相關負責人介紹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有關情況。02:10多舉措推動中國的征信市場建設中國人民銀行相關負責人表示,隨著我國經濟社會邁入高質量發展的時代,新的信息技術廣泛的采用,征信市場的發展將迎來一個黃金發展期。而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和科技化是今后發展方向。據了解,根據《民法典》和《征信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中國人民銀行將繼續完善征信業務管理辦法,將所有為金融經濟活動提供的服務以及用于判斷企業和個人信用狀況的信息服務,全部納入征信監管,實行持牌經營,對非法從事征信業務的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 陳雨露:征信經營的是信息,信息涉及到人民的信息權益維護問題。所以,在監管上我們一定要放到前面,要穩妥的推進個人征信機構準入,個人征信服務一律持牌經營。另外一個是要采取措施,切實加強對征信信息的保護,特別是個人征信信息的保護,確保各類征信系統網絡環境、技術架構的安全性。陳雨露表示,今后在不斷完善人民銀行二代征信系統的同時,將引導民營資本和社會力量有序發展市場化的征信機構,同時運用區塊鏈技術、大數據技術、市場化的手段來推動市場化的征信機構實現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為建立企業信用狀況的綜合評價體系創造條件。目前,人民銀行正在長三角一體化高質量發展中推動長三角的征信一體化,在實現征信信息的互聯互通方面,已經取得了積極的進展。嚴厲打擊惡意“逃廢債”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陳雨露還表示,針對前一段時間債券市場的信用債違約情況,我國將高度警惕違約企業發生虛假信息披露,或者是欺詐發行,甚至是惡意“逃廢債”,也就是有履行能力而不盡力履行債務,等違法違規行為。中國人民銀行將進一步加強債券市場的法治建設,嚴厲打擊各種違法違規行為。推動金融市場特別是債券市場的信用體系建設更加健康發展。(編輯 毛玥尹)舉報反饋 關鍵字標籤:www.liidda.com.tw/about.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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